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群众提供立案、调解、交费、送达、庭审等便捷高效的在线诉讼服务,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加强纠纷多元化解,在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这一切表明,强制执行的首要追求是实现权利而非判断权利,而其他功能都无法超越。就强制执行法在法治过程中所处阶段而言,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应当作为其核心功能和第一追求。
参与过一线执行工作的人都知道,这个施工过程并不简单,同样受到深奥法理、复合价值、多元诉求、精细程序和严酷现实的考验。司法作为公平正义防线的坚固程度,既取决于审判活动的公正性,也与执行工作的有效性密不可分。在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周强认为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当事人对执行成效、执行规范化水平还有不满意的地方,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对执行工作制约依然较大,联合惩戒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各单位信息共享还要加强,一些当事人诚信观念不强、规则意识淡薄,失信惩戒和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等。严禁吃拿卡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等。学理上通常把诉讼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确定权利义务的审判阶段,二是实现权利义务的执行阶段。
社会各界和法院系统对于执行乱的问题自有评价,这一点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4月发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中反推出来,如: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以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因此,这些功能在发挥作用的同时,相互之间又难免会有交叉、冲突、竞争,这就给强制执行法相关条文的起草以及以后的适用带来一些困难。必须将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统一起来、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大化的人权。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明确废除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权的内容不断丰富。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体系覆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中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制度设计。中国坚定不移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多边主义框架下大力开展南南合作,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
中国妇女权利得到极大保障。中国愿与各国分享经验、共同探索,为推动人类人权文明进步、建设更美好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还不断推进人权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权事业发展也不能套用一个模子。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310起。中国在推动人权事业发展中,十分注重法治保障。
1.2协调推进整体人权 人的各项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也没有完全一致的模式。在中国,领导者就是中国共产党。所有人都享有人权,且享有充分的、全面的、高水平的人权,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丰富而多彩、系统而务实,并在不断推进中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动力、以幸福为目标的当代中国人权观,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注入新内涵。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多次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安理会决议、人权理事会决议。
面对不断变异的病毒,中国从自身国情出发,科学防控疫情,因时因势不断调整防控措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正在进行的共同富裕实践,是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追求,将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缩小贫富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1.4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中国在发展国内人权事业的同时,积极履行大国责任,大力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持续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有效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进步。民生追求——坚持以民生为人权发展基础。需要沟通,而不是制裁。人权状况好不好,应由本国人民来评判,人民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是评价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强加的人权道路往往行不通,简单的人权拿来主义通常会水土不服。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贵州省惠水县不少农民通过种植佛手瓜实现脱贫。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就是要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在发展中更好保障和增进人权。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明确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表明了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在价值追求上,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权最高目标,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始终维护人民的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权事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由于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国人民对人权的认识理解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也不尽相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一个有着深厚文明积淀的东方大国,中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新理念新举措新实践,不但为世界人权事业和人类文明画卷增添了新的色彩,也为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益借鉴。中国政府始终把发展作为优先事项,通过做大经济蛋糕,夯实人权保障的物质基础。
第一章讲生存讲发展有尊严有幸福——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实践基础 年过八旬的大别山区农民储诚明打开族谱,感慨万千:过去,许多人活了一辈子,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文化精神生活,让每个人都能免于恐惧、不受威胁,让每个人更好地发展自我、幸福生活,这是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真谛,赋予了人权事业发展全新意蕴。
直到2012年,中国仍有9899万贫困人口。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解决全球人权治理赤字,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得益于整体人权的推进,中国人类发展指数大幅提升,从1990年的0.499上升到2019年的0.761,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跨越到高人类发展水平组。对许多美国少数族裔来说,人权可能首先意味着在生活工作等领域免于遭受系统性歧视,得到公平的个人和家庭发展机会。
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中国还推动了一系列重要人权文件的制定工作,如《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持续向国际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1.1破除14亿人的人权最大障碍 超大规模的群体性贫困,曾是中国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走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
中国从本国国情实际出发,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埃马纽埃尔·阿希马纳学到菌草技术后开了一家食用菌培育作坊,收入丰厚。
中国的实践表明,从自身实际出发,走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才能行得通、走得顺、为人民所满意。在国际减贫领域,中国大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寻找摆脱贫困、实现发展之路,其中菌草技术的推广是南南合作的成功范例。
以人民为中心,奉行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是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最本质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80多倍,7.7亿农村人口摆脱贫困、全面进入小康,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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